政策法规

陕西省: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后可以直聘为工程师!

来源:西安德鸿2019-07-30 3358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发文明确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后可以直聘为工程师,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后可直聘为助理工程师截至目前,四川、福建、河南、黑龙江、湖北、安徽、江苏、广西、海南等省份均已经明确。

原文如下: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减少人才重复评价,现对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通知如下:

  一、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二、对于符合对应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

  三、对目前国家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不得擅自扩大对应关系,对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今后国家出台有关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新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国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月2日

附件:国家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

序号

职业资格

文件号

可聘专业技术职务

1

房地产估价师

建房〔1995〕147号

经济师

2

造价工程师

人发〔1996〕77号

理工类学历:工程师或经济师

非理工类学历:经济师

3

建造师

人社部发〔2019〕16号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4

注册城乡规划师

人社部规〔2017〕6号

工程师

5

执业药师

国药监人〔2019〕12号

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

6

注册安全工程师

应急〔2019〕8号

中级:工程师

初级:助理工程师

7

注册核安全

工程师

人发〔2002〕106号

工程师

8

注册验船师

国人部发〔2006〕8号

A级:工程师

B级: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

C级:助理工程师

D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9

注册计量师

国人部发〔2006〕40号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10

注册测绘师

国人部发〔2007〕14号

工程师

11

注册消防工程师

人社部发〔2012〕56号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12

出版

人发〔2001〕86号

初级: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

中级: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

13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国人部发〔2003〕39号

高级:高级工程师

中级:工程师

初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14

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师

国人部发〔2004〕13号

工程师

15

通信

国人部发〔2006〕10号

中级:工程师

初级: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

16

机动车检测

维修

国人部发〔2006〕51号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工程师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

17

社会工作者

国人部发〔2006〕71号

根据岗位聘任相应系列、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社会工作师可聘为中级职称,助理社会工作师可聘为初级职称

18

银行业专业

人员

人社部发〔2013〕101号

助理经济师或经济员

19

资产评估师

人社部发〔2015〕43号

经济师

20

房地产经纪

人社部发〔2015〕47号

房地产经纪人:经济师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助理经济师

21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人社部发〔2015〕59号

试验检测室:工程师

助理试验检测室:助理工程师

22

工程咨询

(投资)

人社部发〔2015〕64号

经济师或工程师

23

矿业权评估师

人社部发〔2015〕65号

矿业权评估师:经济师

助理矿业权评估师:助理经济师

24

土地登记代理

人社部发〔2015〕66号

经济师

25

注册公用设备

工程师

人发〔2003〕24号

工程师

26

注册电气工程师

人发〔2003〕25号

工程师

27

注册化工工程师

人发〔2003〕26号

工程师

28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航)

人发〔2003〕27号

工程师

29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人发〔2002〕35号

工程师

30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

国人部发〔2005〕58号

工程师

31

注册环保工程师

国人部发〔2005〕56号

工程师

32

注册结构工程师

建设〔1997〕222号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33

注册建筑师

建设〔1994〕598号

一级:工程师

二级:助理工程师

34

土地登记代理人*

人社部发〔2015〕66号

经济师

35

房地产经纪人*

人发〔2001〕128号

经济师

36

注册税务师*(税务师)

人发〔1996〕116号

经济师

37

注册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人社部规〔2017〕7号

经济师

38

企业法律顾问*

人发〔1997〕26号

经济师

39

价格鉴证师*

人发〔1999〕66号

经济师

40

棉花质量检验师*

人发〔2000〕70号

工程师

41

物业管理师*

国人部发〔2005〕95号

经济师

42

国际商务师*

人职发〔1994〕2号

经济师

43

招标师*

人社部发〔2013〕19号

经济师

44

管理咨询师*

国人部发〔2005〕71号

经济师或会计师

45

矿业权评估师*

人社部发〔2015〕65号

助理矿业权评估师聘助理经济师矿业权评估师聘经济师

46

质量*

人发〔2000〕23号

中级:工程师

初级:助理工程师

47

广告*

人社部发〔2014〕25号

中级:经济师

初级:助理经济师

其余省份一建职称对应关系


四川省:2018年7月31日,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明确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湖北省:2018年6月,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将原有相对独立的职业资格制度和职称制度打通使用,明确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


安徽省: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河南省:2018年9月27日,河南人力资源保障局发布《关于2018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到:一级建造师等其他注册类职业资格申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材料报送省建设工程高评会。


黑龙江:对于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


福建省:2019年3月5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明确了取得一级建造师职称的人员可以直聘工程师。


江苏省:2019年3月28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明确了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职称的人员可以直聘工程师。


广西:根据我区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建造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建造师一级:工程师,建造师二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海南2018年9月,海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对于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等2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出版等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解 读

      这一政策的出台一方面促进了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另一方面,从考生角度来讲,职称和职务挂钩无疑是个人职业发展的重大利好!

职称和职务挂钩,升职加薪重大利好!

以上九个地区在发布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中都有提到,取得一级建造师职称的人员可以直接聘任为工程师,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这个政策一方面打消了很多取得一建证书,却担心未来职业发展的人员的疑虑;另一方面也给觊觎一建证书已久却迟迟未敢行动的考生,吃了一颗定心丸。

近几年,一级建造师证书热度持续高涨;加上国家对于建筑行业的扶持,一级建造师的执业前景定然是可观的。

考试趋势灵活,证书含金量持续攀升!

一建职称职务挂钩的政策出台,必然会鼓舞更多的人员加入到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大军中。

职称到职务的有效衔接,会使得人员选拔环节减少。

为了确保能够选拔到高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来一级建造师的考试难度和灵活度会有一定程度加大。一建考试,将着重考查考生的实操能力和理论实际相结合的能力。

未来的一级建造师,必然是多方面齐头并进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当然,考试难度增加也会致使一级建造师证书含金量加大。因此,早日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才是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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